广东:发布2023年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新闻资讯    |      2023-09-08 11:38:03

联亚检测了解到,近日,广东省气象局印发《2023年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实施方案》确定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为2023年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被委托机构。该防雷检测质量考核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84号)、《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操作规程》(T/GAMDPM 003-2021)。

二、被考核检测机构

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被考核检测机构”)。

三、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从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般不少于三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是职称人员。

四、考核方式

质量考核分为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

(一)资料检查:对所抽取考核项目的资料进行检查,考核工作组应去项目现场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

(二)项目验证:被考核检测机构对所抽取的考核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要素(项目)的现场复核检测。

五、考核内容

质量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和档案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三)检测专用仪器设备是否经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四)检测方法、设备使用和检测数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或者规定;

(五)涉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的其他要求。

六、被考核检测机构项目的抽取原则

(一)本次质量考核工作以被考核检测机构于2022年度在广东省内完成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作为抽取对象。

(二)在我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被考核检测机构及分支机构原则上抽取2个服务项目作为考核项目,分别为1个资料检查项目和1个项目验证项目,同时根据被考核检测机构在各地级以上市开展的检测项目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三)被考核检测机构在2022年度期间完成的检测项目少于5个的,只进行资料检查;完成的检测项目少于10个的,只进行项目验证。

(四)近3年质量考核结果中连续合格的被考核检测机构可适当减少考核项目;存在3个以上不合格项目的被考核检测机构,需至少多抽取1个服务项目进行项目验证或资料检查。

(五)近3年在广东省内公示登记的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存在取消公示登记的情况,并于今年重新进行公示登记的检测机构,需至少多抽取2个检测项目进行项目验证和资料检查。

被考核检测机构以各种理由(如相关负责人不在、人手不足、时间无法安排等)不配合考核的直接判定为严重不合格。

七、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考核启动会时间:2023年9月4日。

(二)考核工作实施时间:原则上于9月20日前完成。

(三)考核工作组提交报告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八、考核要求

(一)考核工作组应按照《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操作规程》(T/GAMDPM 003-2021)规定的考核要素和评定要求开展质量考核工作,如实记录现场考核情况,进行项目验证时应使用摄像记录设备进行全程录像,发现存在问题必须做好记录和佐证资料。

考核完成后,考核工作组应出具《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报告》,并反馈发现的问题。

当雷电防护装置和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出现变化时,考核工作组应向受检单位核实并签字确认。

(二)出具考核报告前,考核工作组应确保所有考核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做到结果可溯源。

(三)考核工作组应按时完成考核工作并及时提交考核总结PPT和考核报告。

(四)考核工作组应严格遵守考核工作要求,作风正派,公平公正,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考核纪律;严格保密,考核情况和结果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九、安全要求

(一)考核工作组全体人员在开展考核工作期间须加强自身和随行人员的安全管理,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工作团队,不得在考核项目所在地之外的地方聚集。

(二)在开展考核时,考核工作组全体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工作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保护好人身和财物安全。

(三)考核工作组和被考核检测机构全体人员应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当好自己健康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