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合开展防雷检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新闻资讯    |      2024-06-21 10:07:05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工作,现场随机抽取了气象部门发起事项的15家检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0日至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随机抽取的15家检查对象,其中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13家,气象信息服务单位2家(详见附件)。

三、抽查事项及抽查内容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查

1.气象部门检查内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年度报告。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检查

1.气象部门检查内容: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情况。气象信息发布、传播活动情况。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四、检查依据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6.《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7.《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五、检查方式

随机匹配气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检查。